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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2025/12/22 4.0k 阅读 428 点赞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关乎民生福祉与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委的推动下,宿迁市医保局会同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8个部门成立协调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个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件。为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现曝光3起个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以案为鉴敲响警钟!

案例一:刘某隐瞒交通事故第三方责任骗保案

刘某于2024年3月驾驶摩托车与葛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刘某因该起交通事故外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葛某负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在住院期间,市医保经办机构对刘某进行外伤调查,并明确告知刘某“有第三方责任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刘某在知晓“有第三方责任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情况下,将受伤经过陈述为“骑摩托车不慎摔倒”,未如实陈述交通事故有第三方责任的事实,导致将应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1,799.15元。

刘某上述行为涉嫌欺诈骗保,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调查过程中,因刘某拒绝配合市医保局调查,被暂停医保联网结算。依据《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责令陈某退回医保基金,处相应罚款。

案例二:陈某利用医保待遇转卖药品案

经宿豫区医保局调查发现,陈某将从市区某医院购买的药品在自己经营的药店进行二次销售。

陈某上述行为涉嫌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机会转卖药品,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宿迁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宿豫区医保局解除该药店医保协议,暂停陈某医疗费用联网结算,责令陈某退回医保基金,处相应罚款。因陈某为中共党员,相关线索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案例三:魏某冒用优抚对象身份就医骗保案

泗阳县医保局核查发现,刘某在服刑期间产生医保待遇报销。经进一步调查,刘某母亲魏某在刘某服刑期间,多次持刘某医保卡以代购药名义到医院便民门诊开药,共涉及相关基金支出9399.12元。

魏某上述行为涉嫌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根据《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泗阳县医保局暂停魏某医保联网结算,责令魏某退回医保基金,处相应罚款。

医保基金安全关乎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宿迁医保局在此郑重提醒:参保人员要遵守医保法律法规,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切莫因一时贪念,陷入骗保歧途。在此,宿迁市医保局欢迎社会各界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欺诈骗保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0527-84368059,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看病钱”“救命钱”!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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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