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宿迁市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办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4月5日
宿迁市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办工作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宿迁市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宿政发〔2016〕81号)精神,有序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落实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坚持稳步推进,确保“四个全面实现”,即全面实现制度范围内人员纳入参保登记、全面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征缴归集到位、全面实现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全面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
二、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
(一)业务系统上线申请(2017年3月底前)
按省中心要求,形成我市本级业务系统上线准备情况报告及《系统上线本地化确认书》,上报省中心;待省中心会同省厅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初始化设定,完成业务系统上线工作。
(二)参保登记人员审核(2017年4月底前)
依据《参加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员核定办法》(宿人社发〔2016〕75号),对参保单位通过网上填报平台上报的参保信息、准备期内人员变化情况、在职人员缴费基数等进行审核,对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提请市改革领导小组会商,确保100%参保登记。
(三)合作银行业务办理(2017年5月底前)
通过已开设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收入户、支出户(市农行)及职业年金归集户(市工行)完成参保单位、经办机构与收款银行签署银行收款三方协议;收款银行完成收款单位及收款三方协议信息的录入和维护。
(四)准备期清算(2017年6月底前)
选择8家单位,对2014年10月-2017年3月准备期清算进行测试,通过业务系统提出申请,形成清算明细表交由单位确认无误后,形成征缴计划,报盘发至收款银行代扣代缴完成清算。测试顺利完成后,对所有参保单位进行准备期清算。
(五)系统常态化运行(2017年7月起)
对完成清算的单位按照业务流程,生成次月的征缴和支付计划,并通过合作银行进行征缴、发放,进行财务处理,正常业务办理。
(六)基础养老金调整(2017年7月底前)
根据省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养老金调整工作稳步推进实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养老处、工资福利处、公务员处、事管处、社保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局养老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制定工作;局工资福利处负责退休人员待遇审批工作;局信息中心负责社保卡发放及应用工作;市社保中心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其他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协调配合,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三)做好宣传引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口径,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正面宣传和引导,进一步形成社会共识,为改革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