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有效2件:
1、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文号:宿政发﹝2003﹞78号)
2、关于批转市公安局宿迁市常住户口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宿政发﹝2008﹞89号)
应予修改的1件(应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的,自动废止):
1、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宿政规发﹝2013﹞13号)
决定废止的0件。
继续有效2件:
1、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文号:宿政发﹝2003﹞78号)
2、关于批转市公安局宿迁市常住户口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宿政发﹝2008﹞89号)
应予修改的1件(应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的,自动废止):
1、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宿政规发﹝2013﹞13号)
决定废止的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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