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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20条措施》的通知

2019/05/10 1.6w 阅读 431 点赞

宿公局〔201976

各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市局各警种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建设,市局研究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20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公安局

2019510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
健康发展20条措施

一、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效能

1.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对旅馆业特种行业、保安培训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2.设立涉企业务办理绿色通道。落实内地居民申领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政策,为民营企业外国人办理就业或商务类出入境证件实行一对一专人接待服务。优先为规模以上企业办理违法处理、上牌上证等业务

3优化企业货运车辆通行对禁区范围内规模以上企业长期从事原材料进厂、产品外运车辆实行备案制,在规定线路上通行,不需办理禁区通行证。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延长通行证有效时限至一个月。

4.健全车驾管业务社会服务网。全市设立34S店新车登记服务站、2家二手车登记服务站、3家银行网点抵/解押办理点,在11家保险机构、32家汽车销售公司设立核发新车临时号牌代办点,12月底前建设7个邮政代办交管业务网点。

5推出户籍管理服务新举措。放宽城镇近亲属投靠落户政策,本市农村地区户口就地转移落户城镇实行通办。合法固定就业户口迁移,交纳社会保险年限由一年缩短至六个月。扩大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在企业相对集中区派出所增设省外身份证异地办理点,实现就近办。

6.建设公安自助式便民服务站年内建成集户政、交管、出入境等业务自助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站。

二、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活动

7.全力维护企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虚开骗税、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对遭受经济犯罪侵害的民营企业,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冻结涉案资金,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帮助减少财产损失、恢复生产经营。

8.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假冒民营企业知名品牌、自主品牌、支柱产业标杆品牌,以及假冒专利、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力保护民营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发展利益。与大型、知名民营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机制,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产品识别、取证鉴定等便利渠道。

9.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占资产、收保护费的行霸、市霸,以及实施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敲诈勒索、聚众滋扰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依法快查快处针对民营企业家的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恶性刑事案件。

10.有力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加大盗抢骗等涉企侵财犯罪打击力度,定期梳理涉企重特大有影响侵财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努力追赃,降低企业经济财产损失。

11.持续整治食药环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食药打假利剑和打击环境犯罪清水蓝天专项行动,全力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2.严厉打击涉企信息网络侵权行为。深入开展净网2019”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水军”“黑公关通过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对民营企业实施敲诈勒索、侵害商业信誉等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攻击入侵企业信息系统、窃取倒卖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保护企业合法权属利益

13.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利。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刑事法律无禁止的,不得以涉嫌犯罪查处。严格审查涉民营企业案件事实、证据,严格区分企业经营者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防止因法律适用不当影响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积极性。

14.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集体通案研究,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后果和社会危险性,采取适宜的强制措施,尽可能不影响企业正常发展。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应当集体通案研究,严禁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不影响侦查的前提下,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厂房、设备、车辆等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侦查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5.严格审核备案异地公安涉企执法行为。对异地公安机关来宿办理的涉企账户查询、冻结和涉企土地、房产查封等业务,实行统一审核备案,严格执行前置性审查工作规定,对于法律手续完备、法律使用准确,及时开具专用介绍信,给予协助办理,严防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

四、营造安全有序经营环境

16.强化涉企警情处置。推动涉企数据与公安业务数据对接共享,编制重点企业名录,建立重点企业报警求助常态研判、快速处置工作机制。

17强化民营企业治安秩序管理。动态掌握民营企业治安情况,在重点民营企业较集中的园区设立警务室或警企联系点,有针对性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及时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加强危险物品单位安全监管,推进涉危单位视频监控远程巡检,将安全监管工作融入到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环节。

18.强化民营企业内部安全防范。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建立民营企业治安防范随访制,选派民警担任民营企业安全防范联络员,组建企业服务队。指导企业完善安防设施,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培训治安保卫人员,加强重要基础设施保护,有效提升企业安全防范能力水平。

五、构建新型警商关系

19深入推进法制宣传和执法公开。在日常执法办案中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加强对民营经济产权保护政策法律的解读,宣传报道一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形成共同认知。加大对企业财务人员宣传力度,提高防范通讯网络诈骗能力,维护企业财产安全。依法公开警情处理、案件办理、涉案财物、执法依据、法律文书,以公开促公正。

20.完善走访监督评议机制。常态开展重点企业大走访活动,定期开展民营企业对公安的执法服务调查测评,广泛收集倾听民意民情,及时受理核查民营企业管理人员举报投诉,对存在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服务水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