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公局〔2019〕76号
各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市局各警种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建设,市局研究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20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公安局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
健康发展20条措施
一、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效能
1.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对旅馆业特种行业、保安培训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2.设立涉企业务办理绿色通道。落实内地居民申领出入境证件 “全国通办”政策,为民营企业外国人办理就业或商务类出入境证件实行“一对一”专人接待服务。优先为规模以上企业办理违法处理、上牌上证等业务。
3.优化企业货运车辆通行。对禁区范围内规模以上企业长期从事原材料进厂、产品外运车辆实行备案制,在规定线路上通行,不需办理禁区通行证。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延长通行证有效时限至一个月。
4.健全车驾管业务社会服务网。全市设立3家4S店新车登记服务站、2家二手车登记服务站、3家银行网点抵/解押办理点,在11家保险机构、32家汽车销售公司设立核发新车临时号牌代办点,12月底前建设7个邮政代办交管业务网点。
5.推出户籍管理服务新举措。放宽城镇近亲属投靠落户政策,本市农村地区户口就地转移落户城镇实行通办。合法固定就业户口迁移,交纳社会保险年限由一年缩短至六个月。扩大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在企业相对集中区派出所增设省外身份证异地办理点,实现就近办。
6.建设公安自助式便民服务站。年内建成集户政、交管、出入境等业务自助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站。
二、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活动
7.全力维护企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虚开骗税、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对遭受经济犯罪侵害的民营企业,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冻结涉案资金,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帮助减少财产损失、恢复生产经营。
8.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假冒民营企业知名品牌、自主品牌、支柱产业标杆品牌,以及假冒专利、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力保护民营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发展利益。与大型、知名民营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机制,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产品识别、取证鉴定等便利渠道。
9.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占资产、收保护费的行霸、市霸,以及实施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敲诈勒索、聚众滋扰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依法快查快处针对民营企业家的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恶性刑事案件。
10.有力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加大“盗抢骗”等涉企侵财犯罪打击力度,定期梳理涉企重特大有影响侵财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努力追赃,降低企业经济财产损失。
11.持续整治食药环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食药打假“利剑”和打击环境犯罪“清水蓝天”专项行动,全力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2.严厉打击涉企信息网络侵权行为。深入开展“净网2019”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水军”“黑公关”通过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对民营企业实施敲诈勒索、侵害商业信誉等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攻击入侵企业信息系统、窃取倒卖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保护企业合法权属利益
13.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利。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刑事法律无禁止的,不得以涉嫌犯罪查处。严格审查涉民营企业案件事实、证据,严格区分企业经营者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防止因法律适用不当影响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积极性。
14.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集体通案研究,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后果和社会危险性,采取适宜的强制措施,尽可能不影响企业正常发展。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应当集体通案研究,严禁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不影响侦查的前提下,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厂房、设备、车辆等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侦查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5.严格审核备案异地公安涉企执法行为。对异地公安机关来宿办理的涉企账户查询、冻结和涉企土地、房产查封等业务,实行统一审核备案,严格执行前置性审查工作规定,对于法律手续完备、法律使用准确,及时开具专用介绍信,给予协助办理,严防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
四、营造安全有序经营环境
16.强化涉企警情处置。推动涉企数据与公安业务数据对接共享,编制重点企业名录,建立重点企业报警求助常态研判、快速处置工作机制。
17.强化民营企业治安秩序管理。动态掌握民营企业治安情况,在重点民营企业较集中的园区设立警务室或警企联系点,有针对性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及时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加强危险物品单位安全监管,推进涉危单位视频监控远程巡检,将安全监管工作融入到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环节。
18.强化民营企业内部安全防范。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建立民营企业治安防范随访制,选派民警担任民营企业安全防范“联络员”,组建企业“服务队”。指导企业完善安防设施,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培训治安保卫人员,加强重要基础设施保护,有效提升企业安全防范能力水平。
五、构建新型警商关系
19.深入推进法制宣传和执法公开。在日常执法办案中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加强对民营经济产权保护政策法律的解读,宣传报道一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形成共同认知。加大对企业财务人员宣传力度,提高防范通讯网络诈骗能力,维护企业财产安全。依法公开警情处理、案件办理、涉案财物、执法依据、法律文书,以公开促公正。
20.完善走访监督评议机制。常态开展重点企业大走访活动,定期开展民营企业对公安的执法服务调查测评,广泛收集倾听民意民情,及时受理核查民营企业管理人员举报投诉,对存在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