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研究决定:
孙金葵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孟献国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袁恒同志任市地震局局长;
朱前春同志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江海同志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免去陈慧敏同志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守兵同志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免去葛家胜同志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