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王峰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庞志勤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文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光宇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磊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唐文同志任市政府驻苏州联络处(市承接产业转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东升同志任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厚晨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坚强同志任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张民同志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朝明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保平同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军同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瑞华同志宿迁技师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庞志勤同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安宇同志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宏兵同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招商服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源源同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饮料招商服务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