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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的通告

2026/04/08 1.2w 阅读 167 点赞

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宿迁市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医保基金欺诈骗保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及职业骗保人,包括(不限于):

(一)定点医疗机构

1.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无住院需求的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2.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介绍病人虚假住院骗保;

3.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4.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

6.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骗保;

7.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骗保;

8.通过伪造编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

9.将自费整形美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骗保;

10.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1.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2.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

1.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2.与医药企业勾结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3.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保;

4.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将食品、保健品、生活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药品骗保;

6.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卡骗保;

7.有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等,诱导员工非真实购药骗保;

8.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药”骗保;

9.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进行二次销售;

10.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

11.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2.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参保人员

1.出借、冒用医保卡或电子凭证;

2.伪造、变造医疗票据或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待遇;

3.参与欺诈骗保团伙,倒卖医保报销药品获利;

4.重复享受医保待遇,或通过转卖倒卖药品、接受返现等非法获利;

5.与医药机构串通虚构消费记录套取医保基金。

二、线索征集要求

(一)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内容等具体情况,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于明确可查的线索,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二)提供的线索应避免以下行为:重复举报、已经办结的举报线索、法定途径予以解决的、匿名举报且无法提供证据材料的、被举报人主体灭失的、举报线索内容不具体、无具体被举报人及违法事项或超过追诉期的。

(三)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涉嫌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于举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奖励金额最低2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线索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

0527-84368059

(二)现场举报

宿迁市便民方舟1号楼11楼1109室市医保局基金监督处

(三)信函举报

宿迁市便民方舟1号楼11楼1109室市医保局基金监督处收

电话:0527-84368059

邮编:223800

(四)邮箱举报

jjjdc11@163.com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