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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十三项整改任务督察整改公示

2025/04/17 1.7w 阅读 348 点赞

宿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宿办〔2024〕31号)文件明确的建材行业仍处监管洼地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宿迁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宿污防指办〔2023〕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十三建材行业仍处监管洼地。江苏瑞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沥青混凝土企业违反环评要求,违规使用重油作为燃料,废气直接排放。

二、责任单位

宿豫区党委、人民政府,泗洪县党委、人民政府,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三、验收单位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加强沥青混凝土企业监管,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燃料要求

五、整改时限

2024年10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依法依规对3家沥青混凝土企业违规使用燃料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使用燃料,完善台账资料。

(二)组织开展沥青混凝土企业全面排查,落实网格化监管,生态环境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执法检查。

七、整改完成情况

宿豫区、泗洪县分别对江苏瑞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沥青混凝土企业违反环评要求,违规使用重油作为燃料,废气直接排放情况进行多次核查,未发现违规使用重油情况,企业已按环评要求安装污染处理设施,同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使用燃料,完善台账资料。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对全市沥青混凝土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的通知》,共排查14家沥青混凝土企业,发现问题4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将排查出的共14家沥青混凝土企业列入双随机企业库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已落实。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9日)向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单位):84363260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单位):sqstwm@126.com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541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