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
政策政策法规

关于同意成立宿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的批复

2017/11/06 4.6k 阅读 374 点赞

江苏硕帮人才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发起人(单位)

你们向我局申报的《关于申请成立宿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的请示》等相关资料,我局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核,对以下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可行性;发起人陈冠君、陈谋君、戈永伟、程宏江、胡剑桥、王伟林、贾雪以及拟任负责人陈冠君的资格、专业水平、权威性和代表性;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和活动方式;经费来源渠道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局同意成立宿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请你们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民政局的有关要求,于规定期限内向市民政局提交申请材料。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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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策法规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