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宿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宿人社发〔2020〕2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事业单位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宿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宿人社发〔2020〕2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
二、申报程序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的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并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表》;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申报人选,并按行政隶属关系推荐上报主管部门;
(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归口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四)各县(区)及各开发区、新区、园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并将结果归口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五)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
三、申报材料
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及各开发区、园区、新区综合管理部门报送材料包括:
(一)申报公函;
(二)《宿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表》3份(表式见附件2,用标准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宿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表式见附件3,excel格式,用标准A3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核对确认后分别加盖公章);
第四项附件材料要按材料目录装订成册。所有报送材料要求装袋,做到一人一袋,袋面粘贴内附材料目录,确因材料较多需一人多袋的要进行捆扎,并在每份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
(二)评审认定时间。2020年8月上旬。
(三)公示发文。2020年8月中下旬。
请市各主管部门,各县(区)及各开发区、新区、园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于当年7月31日前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材料报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于当年8月底前完成材料初审、组织专家审核认定、确认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申报程序,认真审核、严格条件、保证质量,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二)规范申报。突出专业技术要求,申报条件务必精练,名称、单位、时间、等次、排序等基本要素齐全,对明显不符合规定的条件应予剔除;凡是表格中填写的内容,均须附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项目类的,原则上必须结项,并附结项证明;严格审核比对申报条件,每套材料的表格和附件材料内容必须统一;按照要求出具正式公函,规范填写、装订、装袋、粘贴封面、加盖事业单位和主管局印章。
(三)严格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成绩,各单位申报前均需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的相关材料要报送主管部门备案。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0527-84368009(宿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
0527-84359272(宿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1.关于印发《宿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宿人社发〔2020〕25号)
2.宿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
3.宿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
4.申报材料袋封面和材料目录
5.学科分类与名称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