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宿迁市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2024/03/26 3.6k 阅读 72 点赞

为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机制,促进养老机构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宿民发〔2020〕29号)文件要求,经机构申请上报,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小组现场评审,现将2023年度四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细则》,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78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80%的,为四级养老机构。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至4月2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宿迁市民政局反映。电话:0527-84363605。

附件:宿迁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

宿迁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等级

1

泗洪县安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公建民营

四级

2

宿迁市九如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民建民营

四级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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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