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履行2022年度年检义务的情形,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拟将下列18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1、宿迁市卫华医院
2、宿迁市青年商会
3、宿迁市粮食行业协会
4、宿迁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5、宿迁市物联网行业协会
6、宿迁市城市智能街具产业协会
7、宿迁市交通工程企业协会
8、宿迁市演出协会
9、宿迁市南通商会
10、宿迁市企业家协会
11、宿迁市食品行业协会
12、宿迁市安康老年护理院
13、宿迁市骨科医院
14、宿迁市红十字肝胆病专科医院
15、宿迁博爱医院
16、宿迁市体育运动中心青少年俱乐部
17、上海市东方医院集团宿迁市心血管病医院
18、诚厚医院
如对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有异议,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滨河路8号C栋807室
邮政编码:223800
联系电话:84363686
宿迁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