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公示(第三批)

2025/02/17 1.0w 阅读 426 点赞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及《关于做好市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宿民发〔20246号),现将57家(第三批)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予以公示,其中社会团体4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家。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举报或反映。

公示期:5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5221日)

真:0527-84363119

话:0527-84363686

址:宿迁市滨河路88807

附件:附件1 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公示名单 (第三批)

附件2 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公示名单(第三批)

                      宿迁市民政局

                      202521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