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论公告(第三批)

2025/02/26 8.7k 阅读 309 点赞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及《关于做好市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宿民发〔20246号)有关要求,市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第三批)已结束,现予以公告。

凡公告的市级社会组织,请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市民政局窗口B103(市便民方舟2号楼一楼)加盖年检印鉴。

附件:附件1 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结论 (第三批)

附件2 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结论(第三批)

宿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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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