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苹果小区”已由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
标准地名 |
苹果小区 |
|
罗马字母拼写 |
Pínɡɡuǒxiǎoqū |
|
所属行政区域 |
洋河新区 |
|
具体位置 |
东至玉带河东路、南至新城大道绿化带、西至人和路绿化带、北至空地 |
|
命名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 |
|
批准机关 |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宿迁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17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