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宿迁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5/12/03 1.7w 阅读 224 点赞

经调查,上海市东方医院集团宿迁市心血管病医院、宿迁协和医院、宿迁博爱医院、宿迁市卫华医院、宿迁市工人医院、宿迁市骨科医院、宿迁市安康老年护理院、宿迁市红十字肝胆病专科医院未履行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民办非企业年度检查义务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上海市东方医院集团宿迁市心血管病医院、宿迁协和医院、宿迁博爱医院、宿迁市卫华医院、宿迁市工人医院、宿迁市骨科医院、宿迁市安康老年护理院、宿迁市红十字肝胆病专科医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可自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本机关地址:宿迁市滨河路8号       邮编:223800

联系电话:84363686

特此公告。

宿迁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