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张先彦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王永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朱伟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朱颖同志任市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刘后举同志任宿迁技师学院院长;
王瑞同志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胡捷同志任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勇同志任泗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汤钧同志任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朱浩同志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薛东风同志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职务;
免去光华同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宿迁市支会会长、中国国际商会宿迁商会会长职务;
免去高玉华同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占武同志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胡元东同志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