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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2025/12/31 7.9k 阅读 449 点赞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三产业和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7694个,从业人员169396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0.7%,零售业占69.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7.3%,零售业占62.7%(详见表3-1)。

3-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7694

169396

批发业

11582

6314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262

1324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351

1548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710

367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475

218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27

322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639

1260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257

5880

贸易经纪与代理

128

759

其他批发业

1333

6097

零售业

26112

106247

综合零售

2950

1213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878

698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993

819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532

574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043

4787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380

852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161

502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093

806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2082

4679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含其他统计类别)99.9%,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含其他统计类别)99.4%,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占0.6%(详见表3-2)。

3-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7694

169396

内资企业

37659

168448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

35

9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08.0亿元,负债合计1275.4亿元。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07.6亿元(详见表3-3)。

3-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808.0

1275.4

3207.6

批发业

1427.9

1071.7

2197.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77.8

38.3

204.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64.0

534.3

771.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7.1

33.9

146.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1.0

4.7

29.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37.7

25.4

56.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57.1

188.6

427.2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9.6

75.3

134.3

贸易经纪与代理

146.4

109.6

99.9

其他批发业

97.4

61.6

328.3

零售业

380.1

203.7

1009.7

综合零售

43.2

27.0

91.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9.1

17.6

67.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1.3

9.5

46.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7.6

9.9

47.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2.2

4.9

23.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79.8

35.2

206.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9.1

11.6

32.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1.0

24.4

49.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26.8

63.5

44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750个,从业人员43743人(详见表3-4)。

3-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50

43743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2354

35653

水上运输业

NA

NA

航空运输业

NA

NA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03

72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90

3605

邮政业

57

3021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含其他统计类别)占99.6%,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含其他统计类别)占99.7%,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50

43743

内资企业

2738

43624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

12

11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2.0亿元,负债合计266.9亿元。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4.7亿元(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02.0

266.9

454.7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253.9

159.6

343.7

水上运输业

38.1

24.5

5.3

航空运输业

NA

NA

NA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NA

NA

NA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94.1

74.6

66.5

邮政业

12.6

6.5

33.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198个,从业人员13670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7.1%,餐饮业占72.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7.5%,餐饮业占72.5%(详见表3-7)。

3-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98

13670

住宿业

325

3756

旅游饭店

33

1388

一般旅馆

262

2076

民宿服务

NA

NA

露营地服务

NA

NA

其他住宿业

24

243

餐饮业

873

9914

正餐服务

731

7908

快餐服务

45

210

饮料及冷饮服务

21

257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9

535

其他餐饮业

57

100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7.6亿元,负债合计41.2亿元。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1亿元(详见表3-8)。

3-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7.5

41.2

28.1

住宿业

25.3

16.9

8.1

旅游饭店

17.7

11.7

2.7

一般旅馆

6.7

4.5

4.3

民宿服务

NA

NA

NA

露营地服务

NA

NA

NA

其他住宿业

0.7

0.6

1.1

餐饮业

32.3

24.3

19.9

正餐服务

28.4

21.9

15.6

快餐服务

0.3

0.1

0.5

饮料及冷饮服务

0.9

0.4

0.6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9

0.6

1.4

其他餐饮业

1.9

1.3

1.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939个,从业人员44899人(详见表3-9)。

3-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939

4489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70

313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821

1996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48

21805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含其他统计类别)占99.7%,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含其他统计类别)占97.9%,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占2.1%(详见表3-10)。

3-10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939

44899

内资企业

2930

43951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

9

9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5.1亿元,负债合计539.5亿元。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21.8亿元(详见表3-11)。

3-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15.1

539.5

621.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60.7

45.1

66.2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481.4

444.4

468.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3.0

50.0

87.3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434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32个,物业管理企业1007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62个。

2023年末,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9345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8188,物业管理企业16084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240人(详见表3-12)。

3-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434

29345

房地产开发经营

632

8188

物业管理

1007

16084

房地产中介服务

662

4240

房地产租赁经营

104

612

其他房地产业

29

221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含其他统计类别)占99.0%,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占1.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含其他统计类别)占98.6%,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占1.4%(详见表3-13)。

3-13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434

29345

内资企业

2410

28931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

24

4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17.7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316.1亿元,物业管理企业78.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1.9亿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581.28亿元。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76.6亿元(详见表3-14)。

3-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717.7

3581.3

776.6

房地产开发经营

4316.1

3291.6

725.9

物业管理

78.4

61.0

23.3

房地产中介服务

91.9

60.9

16.3

房地产租赁经营

191.0

136.4

5.3

其他房地产业

40.3

31.4

5.8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662个,从业人员130028人。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0%,商务服务业占87.0%。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4.6%,商务服务业占95.4%(详见表3-15)。

3-1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662

130028

租赁业

1124

6034

商务服务业

7538

12399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含其他统计类别)占98.6%,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占1.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含其他统计类别)占99.97%,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占0.03%(详见表3-16)。

3-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662

130028

内资企业

8566

129995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

6

3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01.1亿元。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9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71.2亿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447.9亿元。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4.8亿元(详见表3-17)。

3-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601.1

2447.9

464.8

租赁业

29.9

18.0

21.7

商务服务业

3571.2

2429.9

443.1

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4143个,从业人员26264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987个,从业人员25027人(详见表3-18)。

3-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987

25027

研究和试验发展

336

2015

专业技术服务业

2299

1576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352

725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含其他统计类别)占99.8%,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3-19)。

3-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987

25027

内资企业

3979

24967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

8

6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5.5亿元,负债合计109.9亿元。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5.7亿元(详见表3-20)。

3-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75.5

109.9

95.7

研究和试验发展

21.1

13.4

7.6

专业技术服务业

108.7

63.4

59.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45.7

33.0

28.8

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273个,从业人员15030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30个,从业人员1419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0.7亿元,负债合计124.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7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74.3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6.5亿元。

九、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686个,从业人员10216人(详见表3-21)。

3-2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686

10216

居民服务业

859

5051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605

3058

其他服务业

222

2107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含其他统计类别)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含其他统计类别)占100%(详见表3-22)。

3-2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686

10216

内资企业

1686

10215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2亿元,负债合计10.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6亿元(详见表3-23)。

3-2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9.2

10.9

28.6

居民服务业

18.8

5.3

14.9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7.9

4.3

9.6

其他服务业

2.6

1.4

4.2

十、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967个,从业人员88287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70个,从业人员80462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4亿元,负债合计9.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7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10.7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55.4亿元。

十一、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163个,从业人员41273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25个,从业人员29005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3.8亿元,负债合计51.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3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93.1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6.8亿元。

十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515个,从业人员9131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327个,从业人员7688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9亿元,负债合计35.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3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9亿元。

十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4151个,从业人员81769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96.5亿元。

十四、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34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1.6%。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64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0.1%;高端装备制造业71个,占11.2%;新材料产业252个,占39.7%;生物产业59个,占9.3%;新能源汽车产业18个,占2.8%;新能源产业79个,占12.5%;绿色环保产业92个,占14.5%;航空航天产业1个,占0.2%。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7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7.1%。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30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4.5%;数字创意产业34个,占39.1%

十五、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68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9%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2.7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6.2%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9.1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0.4%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3.0%,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3个百分点。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80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57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2.0%,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9.5个百分点。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省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7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7.1%。其中,信息服务38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3.7%;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27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1.0%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1.2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29.9%

十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5万个,从业人员17.4万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23.1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0.2万个,占5.2%;数字产品服务业0.1万个,占2.6%;数字技术应用业0.7万个,占18.9%;数字要素驱动业2.6万个,占73.2%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5.4万人,占30.8%;数字产品服务业0.3万人,占1.5%;数字技术应用业3.0万人,占17.0%;数字要素驱动业8.8万人,占50.7%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024.1亿元,占42.3%;数字产品服务业47.2亿元,占1.9%;数字技术应用业245.0亿元,占10.1%;数字要素驱动业1106.9亿元,占45.7%

十七、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59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9.4%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1万人年。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87.1亿元;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3-24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613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80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2.5%

3-2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亿元)

R&D经费与营业

收入之比(%

合 计

87.1

1.7

制造业

86.5

1.8

农副食品加工业

0.8

0.3

食品制造业

1.1

1.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9

0.6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3.3

1.0

纺织服装、服饰业

1.1

1.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2

1.6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5.2

1.2

家具制造业

0.9

2.7

造纸和纸制品业

0.4

0.7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2

1.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5

2.1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01

0.9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8

3.1

医药制造业

1.2

3.7

化学纤维制造业

7.7

2.2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8

2.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3

1.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2

0.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3

1.0

金属制品业

4.0

2.3

通用设备制造业

2.3

3.1

专用设备制造业

1.1

2.6

汽车制造业

0.9

3.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2

3.1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5.2

2.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7.5

3.0

仪器仪表制造业

0.4

4.0

其他制造业

0.2

2.4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5

1.8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7

0.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0.7

0.7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十八、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1072个,从业人员84670人,资产总计844.0亿元。

2023年末,全市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0581个,从业人员82643人,资产总计823.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36.3亿元。

2023年末,全省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491个,从业人员2027人,资产总计20.5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3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4]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5]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6]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7]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8]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9]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10]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11]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13]根据《统计法》相关规定,部分行业统计调查对象数量较少,为避免泄露单个统计调查对象信息,用“NA”表示或合并相关分组数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