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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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党委,各市级社会组织: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江苏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5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包括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年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年检时间
1.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须于3月31日前将年检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年检初审结论或年报初审意见后,须于5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2. 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和已脱钩)的社会组织,须于5月31日前报送年检全部材料,由系统同步推送给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或其授权的行业党委、属地党组织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应于7月31日前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三、填报材料
(一)社会团体:需填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教育和卫生类的,需提交《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余的只需填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四、年检内容
主要包括:1.遵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2.党建工作情况;3.履行变更登记手续和章程核准情况;4.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5.负责人等人员变动情况;6.办事机构和分支(代表)机构设置及变动情况;7.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8.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五、年检流程
(一)在线填报
1. 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路径:“江苏民政网”→“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年检年报”模块→“点击开始年检”→选择“2025年度”进行填报),在线填写《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其中,教育和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需提交《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打印签章与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2. 在线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带水印版年度工作报告,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随后,将年度工作报告报送至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
3. 业务主管单位根据社会组织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对社会组织提出年检初审结论,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上传与平台同步
4. 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扫描为PDF文件,上传至“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年检年报板块并点击“上报”。
(四)登记管理机关审查
5. 登记管理机关结合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或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抽查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
(五)作出并公告年检结论
6. 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年检结论,并依法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年检结论以公告为准,年检结论公告后,如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且影响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六、评定标准
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在2025年度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内部管理规范,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实现有效覆盖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
社会组织存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江苏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中违规情形的,情节较轻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主动参检,强化自律规范。各市级社会组织要自觉履行参加年检的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年检制度规定,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全面真实填报党建工作情况、组织结构、业务活动、财务收支、项目实施、负责人履职、兼职取酬以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等情况,结合本次年检主动对相关事项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履行审核职能,确保年检质量。各业务主管单位应依法履行年检审核和监督管理职能,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规范填报相关材料、仔细核实重点数据、及时关注年检进度、严格审核把关,作出初审结论。各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党委或者属地党组织通过年检系统了解掌握所属社会组织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反馈。
(三)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健康发展。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依法依规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以及在年检材料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关注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风险。请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关注所属社会组织是否存在违规开展评比表彰、创建示范、授牌命名活动,违规举办节庆展会论坛、违规收费以及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纠正,对重大风险问题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迅速处置。
八、业务咨询
年检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咨询电话:84363686;宿迁市社会组织工作交流QQ群:722588437。
宿迁市民政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