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迁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5年12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公示

2025/12/16 8.8k 阅读 77 点赞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国科义阳堂(宿迁)中医门诊部、宿迁市汪杰大药房有限公司、宿迁立健大药房有限公司纳入宿迁市医疗保定点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16-20251222

监督电话:84368128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121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