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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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9/22 1.9w 阅读 522 点赞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市湖滨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现将《开展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财政局

2017年9月21日

开展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市经济生态示范区建设,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10号)要求,切实提升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登记失业的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员等重点群体(以下简称“重点群体”)就业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促进更加稳定就业和更高质量创业,实现富民增收。结合我市实际,将组织实施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两聚一高”战略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就业民生为宗旨,以推进就业创业富民为目标,以“家门口就业”、“就业扶贫”、“两资改革”等项目为抓手,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支持、培训机构与劳动者积极参与的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新格局,努力建成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力争有培训需求和就业创业愿望的重点群体都能接受一次免费职业培训,努力提高“重点群体”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实现“重点群体”劳动者素质就业和稳定创业。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按照统筹城乡、覆盖全体“重点群体”劳动者的总体思路,计划每年面向重点群体开展免费职业培训7万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4万人,培训合格后就业率达到80%以上;创业培训(含网创)3万人,培训合格后成功创业率达40%以上。实现职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职业技能促进就业创业,就业创业稳定富民增收。

三、培训对象

有培训需求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劳动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作为免费职业培训对象:

(一)本市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

(三)登记失业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五)登记失业的企业转岗安置职工;

(六)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

(七)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就业技能培训。对重点群体中的低收入农户及其子女、残疾人等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培训后重点实现在“三来一加”项目家门口就业;对退役军人、转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强化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培养,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对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开展专业技能储备培训,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培训后经考核鉴定取得专项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核定的培训成本给予每人一次性全额免费职业培训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按照《宿迁市培训工种(专项能力)和补贴标准目录》给予补贴。

(二)创业培训。对重点群体中有培训需求和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激发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挖掘具有宿迁特色的创业培训模式,健全SYB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相互融合的培训体系,加强创业培训质量管控。根据劳动者培训需求,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培养综合性创业人才,着力提升创业技能,强化后续跟踪指导和政策帮扶,提升创业成功率。培训后经考核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在6个月内实现成功创业的,按核定的培训成本给予每人一次性全额免费职业培训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成功创业的,根据我市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五、工作重点

(一)强化培训质量管控。承担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任务的职业培训机构须由当地人社部门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培训资格认定。建立年度评估机制,签订培训承诺协议,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进行一次公开招投标。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的,免费职业培训和现行培训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利用我市“两资改革”成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考核鉴定市场化运作优势,激发市场活力,方便重点群体鉴定取证。利用就业社保一体化信息系统,以及与“阳光扶贫”信息系统对接的优势,自动筛选、识别人员身份信息和就业状态,实现业务流程的信息化管理。

(二)规范补贴申领程序。免费职业培训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应由个人先垫付培训费用,再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职业培训补贴。或由基础管理工作较好、具备条件的定点培训机构免收培训费,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具体程序按照宿迁市就业补助资金相关规定执行。要充分发挥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广覆盖的优点,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考试鉴定机构设立专门窗口受理培训补贴申请,按照省、市政务云服务一张网建设要求,逐步探索培训补贴申请“见一次面”甚至“不见面”办结机制,简化业务流程,方便劳动者办理补贴申请。

(三)优化后续跟踪服务。依托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企业用工信息搜集分析,促进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相衔接。围绕“就业扶贫”要求,对低收入农户因户施策制定培训计划,重点开展“三来一加”劳务技能培训,培训后直接就近就地就业。充分发挥基层人社服务平台、职业培训机构、就业创业载体作用,强化培训学员后续服务和跟踪扶持,动态掌握参训人员就业创业情况,精准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促进参培学员成功就业稳定岗位、成功创业稳定发展。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到免费职业培训利于促进、提升就业创业质量,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科学制定规划,全面部署安排。坚持分类实施,突出工作重点,完善考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计划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

(二)加强资金保障。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等文件要求,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有效增加投入、消化结余,足额安排培训资金,切实保障免费职业培训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评估制度,充分发挥就业社保一体化信息系统作用,开展培训信息实名登记,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监管,认真落实资金公示、检查和绩效管理的要求,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基层人社平台、191就业创业服务网、就业通APP等各类媒介,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扩大职业培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省级大学生优秀项目申报、《就业创业100例》编印等活动宣传先进就业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导向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技能人才、重视支持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实施情况表.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