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
政策政策法规

关于同意设立宿迁市平安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批复

2018/01/25 4.8k 阅读 186 点赞

宿迁市平安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标准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在职业技能鉴定培养评价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专家组综合评估意见,经研究,决定设立顺达职业技能鉴定所宋强为所长、武剑为副所长鉴定工种为教练员三、四、五级;鉴定场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院内;有效期限为三年。

希望你所认真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切实加强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优质、高效的原则,抓好鉴定质量,发挥好企业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导向性作用,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鉴定实施过程中,自觉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将考核鉴定结果报市考试鉴定中心备案。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4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法规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