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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2022/05/05 7.4k 阅读 170 点赞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组织宣传统战部、财政局:

根据《关于调整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苏人险〔19975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我市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增加范围:符合苏人四〔82151号文件规定,享受定期生活补助并在民政部门和机关事业单位发放补助费的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

二、增加标准:在原基础上增加150/人、月。

        三、执行时间:202110月起执行。

        四、经费来源:按现行经费支付渠道解决。

        特此通知。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财政局

                                      202255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