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民主监督,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4号)、《关于印发<宿迁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操作指南>的通知》(宿治欠办发〔2022〕11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宿迁市建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 宿城区乐凯光电研发综合楼项目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信息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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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保证金存储日期 |
保证金存储金额(元) |
保证金返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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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凯光电研发综合楼项目 |
2024年10月21日 |
200076 |
2025年12月10日 |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