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市民政局2025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6/01/06 3.1k 阅读 523 点赞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市民政局组织相关处室对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2025年度,新增规范性文件1件,即《宿迁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即《关于建立健全“一约四会”制度的指导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8件。


附件:市民政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单目录

宿迁市民政局

2026年1月6

附件

市民政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单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宿民发〔2020〕26号

关于印发宿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本规范的通知

2

宿民发〔2021〕45号

关于印发《宿迁市社会组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3

宿民发〔2021〕51号

关于印发《宿迁市社会组织行为规范》的通知

4

宿民发〔2022〕49号

宿迁市城乡公益性公墓服务成本管理办法

5

宿民发〔2022〕50号

宿迁市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办法

6

宿民发〔2022〕54号

关于印发宿迁市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7

宿民发〔2022〕6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经营性公墓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8

宿民〔20251

宿迁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