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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积极破解农村养老难题 全力守护农村老人幸福晚年

2024/06/20 1.2w 阅读 471 点赞

随着老年人口的日益增长,宿迁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截至2023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12.5万人、占总户籍人口19.2%,其中农村老年人84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74.7%为破解农村养老难题、实现农村老人“老有所养”,宿迁市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部署要求,按照“保基本、稳刚需、优供给、促均衡”的发展思路,推动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并行、设施建设与能力提升并举、家庭尽责与乡邻互助结合,努力探索符合市实际的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路径6月以来,我市农村养老服务相关做法被央视《东方时空》《新闻“1+1”》等节目先后报道。

一是健全农村养老服务政策体系。2017年8月,宿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通过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载体、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探索农村养老服务管理体系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以来,先后制定出台《宿迁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推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3-2025)》等政策文件,围绕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造升级、特殊困难老人服务保障、特困人员分片集中供养等重点任务明确具体措施,涵盖农村养老服务各个方面,形成符合宿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实际的政策体系

强化农村特殊困难老人保障健全完善农村特殊老人保障制度,全市1.61万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应养尽养,供养标准达到9828元/年;4.68万名农村老年人纳入低保,低保标准达到630元/人/月;每年为近12万名80周岁以上农村高龄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约8000万,切实兜住兜牢农村特殊困难老人保障底线建立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制度,委托专业机构为近万名农村低保对象中的重度失能老人、农村分散供养人员中的高龄老人、农村重点空巢独居老人等群体提供生活照料、上门探访、精神关爱、康复护理等服务着力满足农村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

三是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基础,全力打造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功能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县级层面,积极推动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建成专业供养机构7家,为300余名失能的农村特困人员、农村高龄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专业照护服务。乡镇层面,持续推广实施特困人员分片集中供养,改造提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6家,在完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功能的同时,面向社会老年人拓展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村居层面,扎实推进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日间照料中心、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老年活动站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593个,切实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不离村的需求。同时,积极推行“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付一点”的资金筹措模式,切实保障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可持续运营。

四是深化农村公办机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公、民合作共建模式,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推动28家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完成公建民营改革。盘活农村养老服务资源,引入市场主体对因实施分片集中供养而暂时空置的35家乡镇敬老院进行运营,切实弥补农村社会养老床位不足短板。全面强化机构综合监管,出台《宿迁市特困供养机构规范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全面规范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安全管理等事项,全面提升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水平。目前,全市73家在营特困供养机构中,有67家达到二级及以上养老机构服务水平,特困供养机构二级以上等级评定率达到91.8%。

五是创新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有序发展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利用农村地区闲置的校舍、厂房、村部等资源,建成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63家,为农村老人提供日托、助餐、助浴、助洁、保健、文化娱乐等互助养老服务,满足农村老年人日常活动需求。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农村地区党员干部与1500余名留守、高龄、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动态掌握老年人生活状况和服务需求,根据老人需求及时提供相应志愿服务。加强农村为老服务社会组织的支持引导,鼓励各地积极培育从事农村地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居家上门服务、日常探访帮扶等为老服务的公益性、服务型社会组织,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低龄健康老人为主体的养老服务志愿队伍,设立关爱服务项目,切实提升扶老助老能力。(局养老服务处 李泓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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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